亭湖區城市****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亭湖區城市****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和區財政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建設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亭湖區城市****
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亭湖區城市****
2.2 建設地點:亭湖區境內
2.3 建設內容:長亭路(小新河路-建軍路)和太湖路(天山路-希望大道)道路地下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具體以設計圖紙及招標清單為準,招標人保留對建設內容進行調整的權利。
2.4 質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規模: 長亭路(小新河路-建軍路)和太湖路(天山路-希望大道)道路地下排水管網改造工程,具體以設計圖紙及招標清單為準,招標人保留對建設內容進行調整的權利。
2.6 工程合同估算價(萬元):約6464萬元
2.7 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亭湖區城市****
2.8 工程類別和技術復雜程度:
工程類別: 特大型
技術復雜工程:/
2.9 工期:240日歷天,涉及學校路段施工服從招標人時間節點安排。
2.10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否
下載2.10.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及資質等級: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和破產等狀態)。
3.3.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代理人、投標承諾的項目負責人從2026年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3.7申請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3.4.1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企業2021年 3 月 1 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有效期含****,但不含本工程投標截止之日,下同)承擔過單項合同價38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業績,類似工程業績須提交的材料詳見投標人須知3.5。
(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范圍執業的;(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3.4.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下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城市亭湖區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5.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
評標辦法前附表| 評標入圍 |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 1 | 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 | 按照評標結果優劣順序推薦7名不排序的中標候選人,當不少于3名時,全部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比較至小數點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如投標報價仍相同的,由招標人確定排序。 | |||
| 2.1.1 | 評標入圍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 |||
| 2.1.2 | 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 評標入圍方法: (一)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小于等于20家時,全部確定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二)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20家時, √ 招標人直接確定以下 方法一 的評標入圍方法,確定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方法一:全部入圍法 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評標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節: √是。□否。 (四)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 (五)評標入圍結果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評標入圍結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 |||
| 初步評審 | |||||
| 2.2.1 | 形式性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證明材料。 | ||
| 投標函 簽字蓋章 | 投標函加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 | ||||
| 投標文件的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1.1的要求。 |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 暗標 |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
| …… | …… | ||||
| 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資質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 安全生產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其他要求 |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 ||||
| 業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1.4.2項規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無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一項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2.2.3 | 響應性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
| 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 投標報價 | 無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3)不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項的規定。 | ||||
| 承諾書 |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諾書。 | ||||
| 其他 | 無第三章“評標辦法”5.無效標條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詳細評審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 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評標是否分兩個階段進行: √采用兩階段評標方式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進入第二階段的投標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第一階段詳細評審分值構成: 施工組織設計: 16分 投標人業績: 2 分 不良記錄:該項為扣分項,對投標企業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里存在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進行扣分,按照系統里的扣分值直接在總得分里扣除。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牽頭單位與聯合體均需要參與不良記錄評審計分。 第一階段匯總得分是否帶入第二階段 √是 □否 第二階段詳細評審分值構成: 投標報價: 82分 | |||
| 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一、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招標人直接選擇方法五作為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招標人代表從以下方法一、方法二兩種中隨機抽取一種。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 招標人代表 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預算價為B,則: 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圍為:建筑工程為90%~100%,裝飾、安裝為88%~100%,市政工程為86%~100%,園林綠化工程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 招標人代表 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95%。 上述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中的招標預算價和評標價均應扣除不可競爭部分后參與計算和抽取;應扣除的不可競爭部分為****元,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 評標基準價如果大于最高投標限價,應將最高投標限價作為評標基準價。 二、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三、如采用兩階段評標,未入圍第二階段評審的單位不參加評標基準價計算。 | |||
| 2.3.3 |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注:投標報價應扣除不可競爭部分后參與計算 | |||
| 詳細評審 |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 2.3.4(1) | 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 | 施工組織設計 評分評審 | (1)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按照以下評審要點進行評分,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他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不包含第(3)項篇幅扣分和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 (2)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篇幅要求如下,每超過1頁的,扣 0.01分。 (4)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必須采用“暗標”法進行評審。 各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14時30分前抵達鹽城市**** | ||
| 評分因素 | 頁數要求 | 分值 | |||
|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 不超過4頁 | 0.70-1.00分 | |||
|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 不超過4頁 | 0.70-1.00分 | |||
|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 不超過10頁 | 1.40-2.00分 | |||
| √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 | 不超過10頁 | 1.40-2.00分 | |||
|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 不超過12頁 | 1.40-2.00分 | |||
|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 不超過20頁 | 2.10-3.00分 | |||
|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能源運輸工具、智能建造、綠色建造、綠色建材等應用 | 不超過15頁 | 1.40-2.00分 | |||
| √BIM等信息技術的使用 | 不超過5頁 | 0.70-1.00分 | |||
| √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 | 2分 | ||||
| 2.3.4(2) | 投標人業績評分標準 | √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 | 投標項目負責人****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有效期含****,但不含本工程投標截止之日,下同)承擔過單項合同價38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業績,每有1個得2分,最高得2分。資格審查業績不參與本項加分。 注:投標人如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的,只對擬投標項目負責人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以下項目業績評審:①投標人單獨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②投標人為聯合體牽頭單位或成員身份,須承擔過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總承包業績。 本項計分材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范圍執業的;(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 2分 | |
| 2.3.4(3)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投標報價評審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82分,評標價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1%,扣減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注:投標報價應扣除不可競爭部分后參與計算。 | 82分 | |
| 2.3.4(6) | 不良記錄 | 不良行為記錄扣分 | 該項為扣分項,對投標企業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里存在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進行扣分,按照系統里的扣分值直接在總得分里扣除。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牽頭單位與聯合體均需要參與不良記錄評審計分。 | ||
| 3.4 | 推薦中標候選人 | 如初步評審合格投標人≤7名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按詳細評審打分辦法進行綜合評分,推薦所有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進入定標階段;如初步評審合格投標人>7 名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按詳細評審打分辦法進行綜合評分,投標人詳細評審得分從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標人進入定標階段,詳細評審得分并列第 7 名, 投標人得分并列的,須明確中標候選人或需對中標候選人排序的,比較至小數點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如投標報價仍相同的,由招標人確定排序方式確定入圍中標候選人。如初步評審合格投標人少于3名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推薦不排序。 | |||
| 4.2 | 定標標準 | 1、必選定標因素 (1 )報價因素。 比較所有中標候選人投標報價與其算術平均值的偏差,偏差越小得票數越高,偏差絕對值相同的,負偏差的得票數高。偏差最小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類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評標委員會評標報告。 由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評標委員會報告綜合考慮中標候選人的優勢、缺點、風險等評審情況和推薦理由,對各中標候選人綜合考評。最優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類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施工方案。對各中標候選人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是否符合項目實際需要進行評判。最優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類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可選定標因素 (1)擬派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 對項目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取得建設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建造師、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級別,項目機構成員專業配置齊全程度及合理性進行評判。最高的得1票。 (2)擬派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 項目負責人業績必須為在本企業承接的,且僅限1個。指標、數量均滿足要求的得1票(可并列),否則不得票。業績數量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多提供的按本項棄權處理。 注: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明確的必選定標因素和可選定標因素制作定標因素一覽表,對應列入相關證明材料,一覽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為定標得票的依據。投標人同一事項不重復扣票。 | |||
| 4.3 | 定標方法 | 票決法: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票決,并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 |||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6 年 4 月 16 日 22 時 0分至2026年5月 12 日 9 時 0分。
6.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https:****。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6年5 月 12 日 9 時 0 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7.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投標文件遞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標文件遞交,“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記錄,影響后續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8.2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8.3本工程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并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鹽城開標大廳系統”,按系統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制作工具下載地址: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下載中心--廣聯達制作工具下載(http://47.96.237.140:8088/#)。移動CA驅動、硬件CA驅動下載地址:https:****
8.4“鹽城開標大廳系統”網址為: https:****
8.5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從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中獲取下載的材料,需要投標人先注冊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管理平臺完善資料,登錄網址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維護人員聯系方式:****
(2)系統操作指導請聯系: 廣聯達****或****
(3)使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CA互聯互通助手登錄遇到問題請聯系:CFCA鹽城專線:**** 江蘇數科CA(原國信CA)鹽城專線:****
(4)在移動CA辦理、登錄系統、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請聯系:標信通APP:400-658-7878 蘇招通APP鹽城專線:**** 蘇e通APP:400-025-1010 新點標證通APP:400-998-0000
9.發布公告的媒介9.1 本招標公告同步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ycggzy.jszwfw.gov.cn)同步發布。
9.2本次招標公告為第 2 次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 系 人: 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地 址:鹽城市****
招標代理機構: 點擊登錄查看
聯 系 人:毛女士
電 話:****、****
地 址:鹽城市****
電子郵箱:****@qq.com
10.2相關部門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鹽城市亭湖區數據局(鹽城市亭湖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
10.3異議渠道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在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向招標人或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異議和投訴一體化接收處理平臺(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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