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縣****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披露結束日期 | **** |
| 項目名稱 | 陵川縣**** |
| 項目編號 | **** |
| 租賃底價 | 0.6萬元(首年) |
| 租賃底價是否含稅 | 否 |
| 披露起始日期 | **** |
| 披露結束日期 | **** |
| 土地使用權 | |
| 權利人 | / |
| 產(chǎn)權證號 | / |
| 土地面積(平方米) | 224 |
| 土地使用權性質 | 其他 |
| 土地使用權性質其他說明 | / |
| 地類(用途) | 其他 |
| 地類(用途)其他說明 | /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標的所在地 | 山西省晉城市陵川縣 |
| 出租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出租方所在地 | 山西省晉城市**** |
| 租賃面積(平方米) | 224 |
| 租賃期限 | 20年 |
| 租金調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調整方式說明 | 第1年至第10年租金不變,第11年至第15年的租金在第10年基礎上遞漲10%,第16年至第20年租金在第15年的基礎上再遞漲10%. |
| 是否有免租期 | 否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是 |
| 裝修改造說明 | 合理范圍內可裝修改造,須報出租方批準。 |
| 水、電、氣、熱、物業(yè)費等費用的約定 | 標的土地交付之前產(chǎn)生的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交付之后產(chǎn)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
| 租賃用途 | 其他 |
| 押金支付要求 | 詳詢出租方 |
| 租金支付要求 | 成交后,最終承租方第一次需支付10年租金(首年通過山西省產(chǎn)權交易市場結算,第2至10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第11年一次性支付第11年至第15年租金,第16年再一次性支付第16年至第20年的租金。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1. 若掛牌期間僅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項目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標的土地的實際狀態(tài)交付; 2)同意本次標的出租產(chǎn)生的相關稅費按照當?shù)囟悇詹块T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相關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擔; 3)同意確因出租方導致本次出租無法進行時,出租方僅退還實際收取的租賃款項,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
| 其他披露內容 | 1.租期內出租標的及設施設備大、中、小修及日常維護等責任及相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2.自租賃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切與土地有關的風險及責任均轉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維護維修責任、安全保衛(wèi)責任、消防安全責任、衛(wèi)生防疫責任等;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出租土地的全部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給他人使用; 3.不得將出租土地用于抵押、分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將出租土地用于抵押、入股、聯(lián)營、融資或作為出資與他人合作經(jīng)營等。 4.承租方所經(jīng)營項目的注冊登記、年檢、報批經(jīng)營、裝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關證照等手續(xù)由承租方自行辦理,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及其他申報手續(xù)中,無論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導致的不能注冊、施工、經(jīng)營等由承租方自行解決,出租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5.裝修方案經(jīng)出租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用于裝修、改造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在合同終止后也不作任何補償; 6.可獨立解決工商注冊事宜,取得消防合格手續(xù)等,具備在該項目合法經(jīng)營的條件; 7.該出租標的出租方未取得任何權屬材料,請承租方自行判斷相關風險,因該原因導致承租方無法繼續(xù)租賃該標的的,出租方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僅退還剩余租金。因標的權屬問題引發(fā)的糾紛,與產(chǎn)權交易市場無關,承租方向產(chǎn)權交易市場繳納的服務費不退還; 8.本次掛牌價為不含稅價,出租方不開具租賃費發(fā)票。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等。 |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優(yōu)先承租人 | 否 |
| 交易保證金 |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0.6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交納。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 1.保證金保證事項: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出租方及最終承租方應向山西省產(chǎn)權交易市場交納的交易費用后,剩余部分出租方有權扣除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shù)模鲎夥娇砂磳嶋H損失繼續(xù)追訴。上述保證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對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競價、簽約和履約的擔保: 1)意向承租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時; 2)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為起始價,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時; 3)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最終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租賃合同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產(chǎn)權交易服務費時;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承租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時;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時;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時; 7)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交易規(guī)則中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時。 2.保證金處置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相應轉為租賃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現(xiàn)上述保證事項中的情形,其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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