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機構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 供應方式 | 招拍掛出讓 | ||
| 招拍掛類型 | 網上掛牌出讓 | ||
| 項目名稱 | 惠市**** | ||
| 公告性質 | 交易公告 | ||
| 統一交易標識碼 | B01-****19****-011775-4 | ||
惠州市惠城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惠市****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廣東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市****
一、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要求(見附表)
二、掛牌交易起始價及增價幅度
無底價掛牌方式出讓,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17120萬元。首次應價可以以起始價應價,每次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100萬元的整數倍。
三、時間安排
(一)公告時間:****至****。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9時至****10時。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9時。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均可通過點擊登錄查看土地與礦業掛牌電子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電子交易系統”),申請參加電子掛牌交易活動。
(一)競買申請人需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且同一企業及控股公司只允許一家企業參與競買。
(二)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
(三)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與競買上述地塊: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罰完結的;
4.開發建設企業有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情形且至報名日止未處罰完結的;
5.至報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價款的;
6.被列入問題樓盤開發企業黑名單的;
7.存在重大失信行為的;
8.存在其它被禁止競買土地行為的。
五、競買保證金
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5136萬元。
該宗地競買保證金亦可用外幣(暫限于美元、港幣)交納。如以外幣交納競買保證金的,須交納美元724萬元或港幣5620萬元。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出讓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交易系統獲取競買保證金支付賬號。
競買保證金到賬時間以電子交易系統確認并發出《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為準。
六、競買申請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即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凡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一)單獨申請競買的,競買申請人為非本市注冊登記的企業,在競得土地后,必須于2個月內在本市市場監管部門注冊成立項目開發公司,并以該公司名義辦理土地出讓與登記發證手續。項目開發公司必須是競得人的全資子公司,即競得人必須持有項目開發公司100%的股權(份)。根據掛牌出讓結果,競得人可先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項目開發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項目開發公司再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補充條款;也可按約定直接與項目開發公司簽訂《出讓合同》。
(二)聯合申請競買的,聯合競買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材料時,須提交聯合競買申請書和協議,協議主要約定聯合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參與競買的代表人、聯合各方的出資比例等。聯合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須于2個月內在本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申請書申報的出資人及出資比例設立項目開發公司。根據掛牌出讓結果,競得人可先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項目開發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項目開發公司再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補充條款;也可按約定直接與項目開發公司簽訂《出讓合同》,并以項目開發公司名義辦理土地登記發證手續,但不能按聯合申請人各自出資比例分割辦證。如對聯合競買申請人的開發資質條件有明確要求的,在審查聯合競買申請人資質時,以聯合體內資質最低一方的資質作為聯合體的競買資格條件。
本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出讓實行競買資格后置審查,競買申請人交納足額競買保證金即獲得競買報價權限。
七、競買人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競買人須詳細閱讀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及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指南,熟練操作電子交易系統,按競買規則進行電子報價及電子限時競價。
八、確定成交候選人
本次采用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成交候選人。
九、資格審查
成交候選人應在電子交易系統確定成交候選人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將競買申請書等材料上傳至電子交易系統,由我局對競買資格進行審查。我局將于****前確定符合競買資格的成交候選人為競得人(成交候選人上傳材料的具體操作詳見電子交易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中的《點擊登錄查看土地與礦業掛牌電子交易系統全流程電子化新增建設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選人資格審查須提交下列材料:
(一)《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二)《競價結果通知書》(加蓋公章);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加蓋公章);
(四)競買保證金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請競買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授權他人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八)聯合競買協議(聯合競買的提供);
(九)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不存在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承諾書;
(十)房地產開發資質材料;
(十一)購地資金來源相應證明及承諾書。
十、簽訂交易成交確認書及出讓合同
競得人應在接到競得人確定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我局、交易中心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成交確認書》(以下簡稱“《成交確認書》”),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我局簽訂《出讓合同》。
十一、競買保證金退還或轉付成交價款
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后,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按成交價的20%轉作定金。如競買保證金不足以繳納定金,不足部分在電子交易系統確定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齊;如競買保證金轉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額轉作宗地成交價款,定金抵作宗地成交價款。
以外幣繳交競買保證金的,按成交價的20%部分轉為定金,待簽訂《出讓合同》、按時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后,再將定金和剩余保證金一并退還,不計利息,地價款須以人民幣支付。
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于電子掛牌交易活動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還,不計利息。
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轉付成交價款,競得人應帶齊如下相關資料到交易中心辦理轉付成交價款手續:
(一)我局開具的成交價款繳款單;
(二)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
(三)惠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
(四)競買保證金到賬通知書;
(五)競價結果通知書;
(六)保證金轉賬憑證。
十二、成交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須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逾期自動解除《成交確認書》,保證金不予返還。地價款須一次性繳交,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交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定金、剩余保證金抵作土地成交價款)。
以外幣繳交競買保證金的,按成交價的20%部分轉為定金,待簽訂《出讓合同》、按時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后,再將定金和剩余保證金一并退還,不計利息,地價款須以人民幣支付。
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地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延期付款超過60日的,土地出讓人可以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已付定金歸出讓人,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出讓人并可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十三、其他條件
(一)受讓人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時間相應順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但不超過一年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0‰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三)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未竣工計容建筑面積對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四、違規責任
成交候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成交候選人資格(或競得人資格),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一)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
(二)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三)競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
(四)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的;
(五)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六)不按本公告規定提供有關紙質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
(七)構成違約責任的其他行為。
十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電子交易系統(https:****。
(二)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到地塊現場踏勘(可在電子交易系統查閱位置圖和現狀圖)。
(三)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網上掛牌出讓公告、相關交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四)地塊動工竣工時間及地塊交付時間
1.地塊動工時間為地塊交付之日起一年內,竣工時間為動工之日起三年內(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塊交付時間為《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
(五)土地開發及使用規定
1.開發投資總額不少于29814萬元(含地價,不含地價溢價部分);
2.競得人在用地紅線內開發建設必須符合城市****
3.競得人須按《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案卷編號:****)要求配建相關配套設施。
4.該地屬政府儲備地,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須的基本條件。
(六)掛牌出讓價款不含應由競得人繳納的契稅、印花稅等有關費用。
(七)該宗地交易全程適用《惠州市****
十五、聯系方式:
出讓方: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地址:惠州市****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0752)****
交易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地址:廣東省惠州市****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葉工
聯系電話:****
注:本公告同時在下列媒介及場所發布
中國土地市場網
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網站
點擊登錄查看業務辦理區
數字證書辦理地址:廣東省惠州市****點擊登錄查看一樓3-108室
聯系人:羅工
聯系電話:****
****
附表:
網上掛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及規劃建設指標
| 掛牌地塊編號 | 土地 位置 | 用地編號 | 土地 用途 | 宗地使用權面積(㎡)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 ||||||
| 計算指標用地面積(㎡) | 建筑密度 (%) | 容積率 | 計容積率建筑面積(㎡) | 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 | 綠地率 (%) | 適建性 | ||||||
| GP2025-30 | 惠州市惠城區高新科技產業園南部片區B-05-01-02-01地塊 | B-05-01-02-01 | 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兼容商業用地) | 15112 | 15112 | ≤30(其中住宅建筑密度≤22%) | ≤2.8 | ≤42313(其中商業建筑面積占比≤10%、配套設施建筑面積>255㎡) | 住宅、商業每100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筑面積≥1.0個。地面停車位數量不宜超過住宅總套數的10%。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商業配建停車位應不低于2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 | ≥35 | 住宅、商業及相關配套設施 | 城鎮住宅用地 70年; 商服用地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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