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西藏文化旅游創意園區****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選取西藏文化旅游創意園區****
(二)項目比選方式:公開比選。
二、代理機構資
(一)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一般納稅人,非外資獨資且非外資控股及參股,在中國大陸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設立并合法有效存續;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應答,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三)不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四)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時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五)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
(六)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七)供應商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提供全國企業信用 信息公示系統 http:**** 中的查詢結果截圖);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查詢結果截圖);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西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拉薩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中介超市)等平臺注冊備案的機構。
三、代理機構工作內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及其他現行法規,根據批復的采購方式對本項目進行采購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擬定招標方案、擬定招標文件、擬定招標公告,審查投標人資格,開標、評標、定標、發放中標通知書、移交招投標資料,提供招標前咨詢以及招標后質疑的答復、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選取模式
依據報名參與的代理機構提交的資質、業務領域、業績及信用等因素,對代理機構進行評分排序,確定中選招標代理機構,下達中選通知書。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于****9時30分- 2026 年3月23日18時00分前攜相關資質材料到西藏文化旅游創意園區管委會二樓響應文件收納箱報名并獲取評審文件。
咨詢電話:****、**** 。
六、遞交比選申請文件相關事宜
(一)遞交截止時間: ****18 時00 分。
(二)遞交地點: 西藏文化旅游創意園區管委會二樓響應文件收納箱。
(三)比選申請文件應包含以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在西藏自治區采購網登記備案的代理機構(提供網頁截圖);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的良好記錄(提供近半年任意三個月企業納稅憑證和社保繳費記錄憑證);
6.項目服務方案;
7.其他資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紙質版文件(一正一副、加蓋公章),密封投至 二樓響應文件箱 ,不接受郵寄,比選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過后視為放棄。
(四)召開比選會議時間:暫定時間為 2026 年3月24日15時30分(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符合本公告所有資格條件且無異議的招標代理機構,可積極響應報名。
聯系人:次木
聯系電話:****、****
附件:西藏文化旅游創意園區****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