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湖州西改線廢棄鐵路堆場項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
二、競價條件
(一)競商人資格條件
1.近三年來,該公司或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未曾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未曾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2.未被列入國鐵集團商家資信黑名單的;
3.競商人必須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次競價說明各項規定;
4.企業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且項目招商公告發布之日前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萬元,要求資質齊全、社會信用及經營業績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相關經營企業;
5.擬經營業態需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一致,且具有類似業態經營業績;
6.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聯合體競商;
7.本項目不接受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同時參與競商。一經發現,招商人有權拒絕所有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參與競商;已經報名參與競商的,所有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競商文件無效。參與競商的企業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具有關聯關系:
⑴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企業之間;
⑵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
⑶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以及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
⑷企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控制或共同控制的企業之間;
⑸具有關聯關系的其他情形;
8.簽署項目保證書。
(二)商務條件
1. 首年租金底價:按128萬元/年(面積15232㎡);
2.租期及遞增率:8年,前2年不遞增,第3年起年租金逐年遞增1%;
3.報價方式及加價幅度:以項目總價進行報價,加價幅度為10000元或其整數倍;
4.履約保證金:末年年租金的25%;
5.支付周期:中商人于中商后簽訂框架協議,待項目取得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立項批復后簽訂正式租賃協議,一次性支付2年租金,同時支付履約保證金,后續費用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6.競商保證金:26萬元,待項目取得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立項批復并支付首次租金后無息退還;
7.業態:堆場,場地內不允許中商人新增固定建筑物、構筑物、設施。增設可移動構筑物、經營其他業態須經招商人書面審核同意,涉及地方政府審批的,由中商人自行申報審批;
8.中商后不得轉租分租;
9.招商人負責堆場基礎設施(硬面(含場地周圍圍墻等)及其引起的電力、給排水、通信等相關工程)等條件建設,承租人根據現有條件作出經營堆場所需租金報價;
10.項目竣工驗收之日,即為資產交付之日,也為履約起算之日;
11.物業管理、水、電等費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擔;
12.經營不得違反國家、地方和鐵路相關管理規定
13.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地方政府拆遷、征收、借用,鐵路建設需要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協議提前終止,招商人不賠償中商人的任何損失。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相關事項
1.報名時間:請登錄國鐵招商平臺https://zs.95306.cn注冊并報名,注冊報名后,通過競商資質審核后才有資格參加網上競價,報名時間:****9:00—****9:00;
2.報名及資格預審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
(2)項目保證書;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如有)、受托人身份證(如有);
注:以上材料均須以掃描件或照片形式上傳至國鐵招商平臺。(如為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4)類似業態經營業績證明材料;
3.踏勘時間:不集中組織踏勘活動,競商人自行前往踏勘;
4.交納競商保證金:于****11時前存入點擊登錄查看指定銀行賬戶,中商人的競價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按合同相關條款補足,如因中商候選人或中商人自身原因違約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未通過競商資質審查的競商人及未中商人的競價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單位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杭州城站支行
賬號:****1830316
5.競價時間:****13:30-****14:30;
6.競價規則:競價過程實行首年租金底價起拍,每次以加價的方式進行競價。本次競價設置延時30次,每次延時1分鐘,每次最后30秒之內報價系統可能視為無效報價。競價中必須選擇升價競價,否則視為放棄。規定時間內系統認定的出價最高者視為中商候選人,競價結束后,招商人上級單位需對本項目招商結果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中商公示;
7.本輪公開競價項目的有效報名人數不足一家時,本輪競價終止。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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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告與競價說明不一致的,以競價說明為準,具體詳見國鐵招商平臺。 2.本項目后續公告(含招商結果)統一在國鐵招商平臺進行公示。 3.本項目不接受中介(代理)報名。 4.聲明:我司招商過程“公開、公平、公正”,請各位商家不信謠,不傳謠。 5.此公告解釋權歸點擊登錄查看。 附件下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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