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北京
我部于**** 發布了2025-JJ01-F1065(1)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投資管控法律咨詢服務預先采購招標公告,現需對有關內容予以變更,按照軍隊采購相關法規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購包1: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開標一覽表》填寫方式,明確在“下浮(%)”欄填寫報價下浮率,其他要求不變
更正內容:
開標一覽表填寫澄清:在“下?。?)”欄內填寫報價下浮率(單位統一為“%”,如在“下浮(%)”欄填寫2,即為下浮率為2%;如填寫小數,應保留兩位小數,若尾數為0,如0.1,與0.10表達意思相同,均表示下浮0.1%)。其余欄目根據采購需求及投標供應商實際情況自行填寫。
其他內容不變
二、其他補充事宜
1.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投標供應商應當將已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刻錄光盤,并于開標當日現場用采購平臺一樓標書上傳機器自行上傳,或提交采購機構上傳,超時未提交的,采購機構將拒絕接收。 2.光盤刻錄時,應采用通用的光盤文件格式(ISO-9660),確保任何類型電腦均能夠讀取。投標供應商應使用專用刻錄軟件,選擇ISO-9660文件格式刻錄。如使用選擇其他格式(如UDF文件格式),或采用Windows系統自帶刻錄功能刻錄,可能造成開標場所設備無法識別、讀取。采購機構對因未按規定格式刻錄,造成投標文件不能讀取的,不承擔責任。 3.投標供應商未攜帶數字證書或忘記口令密碼或其他原因導致未解密投標文件的,采購機構應當啟用備用文件中的非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系統對非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內容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進行匹配,內容一致的,可將該投標供應商非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作正式投標文件,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4.加密電子投標文件損壞、文件格式不正確等,導致無法導入的,屬于未成功提交投標文件,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5.載有加密投標文件的電子光盤封面均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所投包號、投標供應商名稱”(可用記號筆直接書寫,也可用專用設備打印)。載有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以及PDF版投標文件光盤,應當用密封袋單獨密封,并在密封袋表面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所投包號、投標供應商名稱”,并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加密或非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6.供應商按每包提供兩張刻錄光盤。一張載有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另一張載有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以及PDF版投標文件作為備用投標文件。其中,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用于正常投標評審;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作為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無法正常解密時的備用文件;PDF版投標文件為系統因不可抗力出現故障或緊急情況時,項目整體轉為線下評審時使用。 7.到現場開標時,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主要負責人,下同)應當攜帶身份證(原件),授權代表應當攜帶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授權代表在投標前4個月內(不含投標當月)連續3個月由投標供應商繳納社保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代繳社保證明材料不予認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8.招標文件通用模板與專用模板部分存在不一致的,以專用模板中附件格式為準。 9.《技術指標參數響應偏離表》技術指標參數響應欄如果原文完全復制招標文件技術要求,作無效投標處理。 10.根據相關要求,本項目明確了誠信保證金繳納管理有關事項(詳見《招標文件》附件《關于誠信責任保證金繳納管理有關事項》),請供應商知悉相關內容。 11.供應商提供的非自行編制材料(如FDA、CE等英文文本證書)以及外文合同等,均屬于投標文件的一部分,應按照《采購文件標準文本(2.0版)》中有關規定提供中文譯文;如未提供,該文本無效。另,供應商提供以上證書、合同的中文譯文,應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投標文件加蓋騎縫章的,視同加蓋公章,否則該文本無效。 12.投標供應商提供的非加密投標文件光盤中,需同時提供Word版及PDF版投標文件,且內容保持一致。 13.投標文件中除《價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標的報價信息,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14.根據《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的通知》(財會〔2023〕15號)相關要求,投標供應商提供的審計報告應當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進行備案、賦碼。 15.投標供應商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進行自查(網址:http://acc.mof.gov.cn),重點查詢審計報告是否備案,財務報表關鍵指標(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收入總額、利潤總額)是否與會計師事務所填報一致,如發現未賦碼、無法深度查驗或關鍵指標查詢不一致等情況,請提前聯系會計師事務所查找原因并解決,若在評審現場發現上述問題,采購機構將按照《通知》要求做出相應處理。 16.開標一覽表填寫說明:在“單價”欄內填寫報價下浮率(單位統一為“%”,如在“單價”欄填寫2,即為下浮率為2%;如填寫小數,應保留兩位小數,若尾數為0,如0.1,與0.10表達意思相同,均表示下浮0.1%)。其余欄目根據采購需求及投標供應商實際情況自行填寫。 17.合同模板使用情況說明:本項目為預先項目,確定中標供應商后,采購單位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作框架協議(詳見附件6),合同期為簽訂之日起3周年,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后的中標供應商即為名錄內供應商。框架協議簽訂后,各工程建設發包單位采取隨機抽取方式選擇中標的律師事務所,使用框架協議附件中的委托合同模板(詳見附件7)簽訂具體項目本約合同。后續簽訂合同以上述附件中提供的模板為準,請供應商認真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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